【成功案例】入职不到一个月就摔成九级伤残,建筑工人获赔近18万
2026-07-14 09:33:56 73

一、引题
建筑工地上,"上了岗还没领到第一笔工资就出了事"的悲剧并不鲜见。2023年8月,惠州一名普工入职仅26天便从架子上摔下,被鉴定为九级伤残。用人单位不仅迟迟未核报工伤待遇,还在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上做文章。最终,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近18万元赔偿。
二、案情
地点:惠州仲恺高新区
代理律师:胡国武,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
仲裁委:惠州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案号:惠仲劳人仲案字【2024】1003号
2023年7月29日,郭xx入职广东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被派往惠州今台电子项目工地担任普工,月工资7800元。然而,入职还不到一个月——8月24日,他在作业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受伤。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,并鉴定为九级伤残,停工留薪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24日。
项目总承包单位虽购买了建筑业工伤保险,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为郭xx核报工伤待遇,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分文未付。更棘手的是,双方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各执一词:用人单位主张双方已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《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证明》解除关系;郭xx则表示,自己是在2024年3月18日因单位长期不付工伤待遇才被迫辞职。
案件难点:

一是九级伤残赔偿标准高,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;

二是解除劳动关系时间直接决定工伤待遇的计算起点,仲裁委最终采信了用人单位提交的有郭xx签名的《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证明》;

三是工资标准存在争议,双方最终同意以7800元/月作为计算基数。
裁决结果:
1.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0200元
2.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600元
3.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2400元
4. 停工留薪期工资31200元
合计:179400元
三、律师提醒
建筑工人入职后受伤,第一时间要保存好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、工资条等证据。即便单位让你签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》,也要看清日期和条款,签字前可咨询律师。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是维权的根基,切勿拖延。
四、鹏锦律师——工伤维权路上的同行者
工伤维权,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战斗。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深耕劳动法领域,代理律师胡国武具有丰富的工伤争议处理经验,善于在劳动关系认定、工资标准核算、赔偿金额计算等关键环节为劳动者争取最大权益。从工伤认定到仲裁出庭,鹏锦律师团队全程跟进,让每一位受伤劳动者都能拿到应得的赔偿。遇到工伤难题,找鹏锦,不孤单。

专业服务:工伤咨询、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、仲裁调解 服务城市:广州、深圳、东莞、惠州、中山、佛山、珠海、江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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