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成功案例】入职一个多月就重伤,七级伤残获赔逾32万元
2026-07-13 17:30:02 187

上班才一个多月就遭受头面部、左眼、牙齿多处重伤,评定为七级伤残。公司想按低标准赔偿,劳动者能拿到多少?
一、基本案情
案件所在城市:深圳
代理律所及代理律师: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,代理律师胡国武、实习律师饶钼樑
案件情况:
2024年11月8日,老汪入职某工程公司担任水电工,日工资350元,全月无休。12月19日,老汪在项目工地因日常工作受伤,伤及头脸部、左眼和牙齿。2025年7月4日被认定为工伤,11月7日评定为七级伤残,停工留薪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6月19日。老汪主张工资标准应按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14755元/月计算,公司主张按350元/天、每月26天即9100元计算。此外,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已先行支付医疗费10000元。
案件难点:
本案难点在于工资标准认定:老汪主张按社会平均工资计算,公司主张按350元/天乘以26天计算。仲裁委结合老汪自入职至受伤期间每日均正常出勤的事实,认定工资标准为350元/天、全月无休,月平均工资为10500元(350元乘以30天),高于公司主张的9100元。此外,医疗费争议中,公司已支付10000元,而老汪主张的医疗费仅3627.85元,无法证明实际费用超过公司已付金额,该请求被驳回。
判决结果:
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: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2500元、停工留薪期工资64050元,合计326550元。
二、律师说法
工资标准直接影响工伤待遇金额,入职时明确约定日工资和出勤天数,全月无休的应按30天计算月薪。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高达25个月工资,金额可观,切勿接受公司的低价和解方案。
三、关于鹏锦律师事务所
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国武、实习律师饶钼樑专注工伤赔偿领域,擅长处理工资标准争议、伤残等级对应的待遇计算等案件。从入职到受伤,从认定到赔偿,为劳动者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。如遇工伤纠纷,欢迎咨询鹏锦律师事务所,我们将帮您争取应得的每一分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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