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震来了提前下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?法院:响应单位避险安排,属上下班途中
2026-10-29 09:50:01 15

地震震感强烈,单位通知大家提前返家避险,回家路上出了车祸——这算不算「上下班途中」?用人单位说:他是擅自提前离岗,不算。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法院近日审结的这起行政案件给出了答案:响应单位统一避险安排提前返家,时间正当、路线常规,属于工伤。2026 年 10 月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获悉该案二审已维持原判。(来源:光明网法治频道 2026 年 10 月 28 日报道)

一、案子是怎么走到法院的

2023 年 9 月,某人力资源公司聘用柴某某担任学校食堂炊事人员,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。2023 年 12 月,甘肃积石山发生地震,民和县震感强烈,学校紧急通知在岗工作人员就近返家避险。柴某某凌晨从工作地步行返回住所,途中遭遇交通事故,交警认定他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。海东市人社局核查后作出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公司不服,起诉要求撤销。

二、法院的三个关键判断

第一,空间要件成立。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,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事故地点就位于工作地至住所地的常规通勤路线,符合「合理路线」。

第二,时间要件成立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六条明确,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的合理路线,均属「上下班途中」。柴某某提前离校返家不是个人擅自离岗,而是响应单位应对地震的统一避险安排,出行目的是正常下班返家,时间具有正当性、合理性。

第三,单位的抗辩站不住。《工伤认定办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用人单位否认工伤事实的,应当承担举证责任。公司拿不出证明「擅自离岗」的有效证据,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。一审驳回公司诉请,二审维持原判。

三、把这条规则带回日常

「上下班途中」从来不是死板的上下班打卡时间。按上面这个口径,加班后错峰回家、被单位临时安排外出后返程、极端天气下按单位安排提前或延后通勤,都可能落在「合理时间+合理路线」的范围内。反过来,纯粹绕道办私事、明显偏离通勤路线的路段,认定风险就会增大。

劳动者要做的准备很具体:一是出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,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本人无责、同责、次责都可以,主责以上不行;二是保留能证明通勤路线和时间的证据,比如常用导航记录、门禁打卡、单位通知(微信群消息、书面通知都算);三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 1 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单位 30 日内不申报的,自己申请不用等。

这个案子还有一层提醒:单位往往习惯性否认,但否认是要拿证据的。认定程序中职工一方的陈述、事故认定书、就医记录形成基本事实后,举证压力在单位一侧。遇到类似情况,别被「你自己提前走的,不算」一句话吓退。

补一句工伤待遇的账: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,医疗费先由事故责任方和交强险按责任赔付,工伤基金按规定支付伙食补助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;构成伤残的,先做劳动能力鉴定,等级出来才知道三笔大项各是几个月本人工资。责任认定书、住院病历、工资流水这三样,从住院第一天起就该放进同一个文件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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